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DM),应符合“企业成立3年以上”“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等条件,这一要求让很多想要主办DM的企业和个人望而却步。但其后发布的《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根据需要,取得《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的广告经营者,可以委托其具有相应广告经营范围的分支机构代理开展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活动。于是“成为DM企业的分公司”(即俗称的“DM加盟”)成了取得创办DM资质的一个捷径(也是目前唯一的一个捷径)。
但是,“加盟”是一个“骗子多多”的行当,为了帮助广大想要通过“DM加盟”来创办DM的朋友,中华DM杂志网及时对“DM加盟”中的欺骗行为予以曝光,并免费开通了“DM加盟企业认证”服务,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特推出“无忧加盟”服务。
“无忧加盟”服务的内容是:想要加盟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在选择好加盟的DM企业后,将加盟费用先交到中华DM杂志网,待DM企业办妥加盟手续,加盟者确认后,中华DM杂志网再将费用转交给DM企业。若加盟手续没有办妥,中华DM杂志网将把加盟费用全部退回加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