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滩发放小广告是这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唯一经济来源,却遭到18岁老乡张云(化名)的暴力阻止和恐吓,“他不给我饭吃,我跟他拼了”,老人从背后对其左腰背部猛刺一刀。
外滩观光平台的8号摄影摊旁,一对年过半百的老夫妻手持尖刀将一名年仅18岁的青年男子刺死,因为此前该青年男子暴力阻止他们发小广告——这一幕发生在去年6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昨天,夫妻俩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站在二中院的被告席,并面临63万余元的巨额索赔。
头发灰白、步履蹒跚,当刘建平、郭海平夫妇被带上法庭时,他们孱弱的形象很难与杀人犯联系起来,刘建平走路甚至需人搀扶。对于杀人的原因,刘建平的回答是——“(他)不给我饭吃,我就跟他拼了。”
旁听席上,记者没有看到两名被告的三个子女的身影,被害人张云(化名)的家属则有近十人,其父母痛哭不止。
被告刘建平(男,55岁)与郭海平(女,51岁),与被害人张云(男,18岁)均是山西临县人,且一起来沪打工。
夫妻发小广告为生
“(发小广告)每个月七八百元”
起诉书称,刘建平夫妇为在本市黄浦区外滩江堤发放特价机票小广告,与同乡张建(化名)一家人多次争吵和互殴。2008年6月初,郭海平告诉老公刘建平其在外滩江堤上发小广告时被张建儿子张云阻止及殴打。
2008年6月13日上午,刘建平、郭海平共谋后各自携带一把尖刀到外滩江堤发放小广告。
期间,再次遇到张云以暴力阻止郭海平发小广告。郭海平正打算拔刀刺张云时,在旁的刘建平跑到张云背后对其左腰背部猛刺一刀。张云被刀刺后即逃跑,刘建平继续追赶欲再刺被旁人拉开。
很快,刘建平夫妇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被害人张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刘建平夫妇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6月13日当天发生的事实,两被告人并无异议。刘建平表示,自己实在是被张建一家逼到绝路才作出杀人的举动。据刘建平所称,其夫妻俩去年年初到上海投奔儿子。由于身体欠佳,平时刘建平在家带孙子,妻子郭海平则帮人发放小广告贴补家用。“(发小广告)每个月七八百元。”庭审中郭海平说。
自称被逼绝路才杀人
“他不给我饭吃,我跟他拼了”
由于都在外滩江堤发放小广告,刘建平夫妇与张建一家数次发生纠纷。法院查明,去年3月30日在外滩人行过街地道里,张建一家曾与刘建平夫妇发生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最终,黄浦法院作出判决,张建及其妻子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
据刘建平辩护人表示,上述案件还在审理时,张建一家又多次对刘建平夫妇进行威胁、恐吓。
在刘建平夫妇看来,发放小广告是其唯一经济来源,而张云的恐吓无异于让其无法谋生。“(他)不给我饭吃,我就跟他拼了。”昨天刘建平在庭上如是说。
刘海平对于杀人一事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是逼于无奈希望法庭宽大处理。而郭海平的辩护人则认为郭海平没有参与杀人行为,不构成犯罪。辩护人表示,郭海平携带的尖刀是事发当日早晨夫妇两人快到外滩时,刘建平才交给她的。“作为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携带尖刀防身并不奇怪,当时刘建平并没有说尖刀是用来杀张云的。 ”
庭审中,公诉人没有认可郭海平辩护人的意见,认为郭海平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只是刘建平为主犯,郭海平为从犯。
坦言没有偿债能力
“我们愿赔,但我们没钱,还欠了6万”
昨天,张云的父母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建平夫妇赔偿儿子张云的抢救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63.3万余元。两被告表示认可但称并无偿债能力。“法院认为应当赔的我们愿意赔,但是(我们)没有钱,还欠6万元的债。”刘建平说。
对此,张云的父母认为刘建平夫妇撒谎,“他们在山西老家还曾开了一个修理厂,女儿还能读大学。”
昨天,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