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陈某、罗某等人在向企业和商户推销杂志时,佩戴伪造的工作牌,自称是某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并宣称《质量与消费》杂志是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的杂志。 |
近日,省高院公布一起案例:男子李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指使他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销非法杂志,因构成招摇撞骗罪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9年5月,李某非法创办《质量与消费》杂志。为增加销售量,李某为销售员陈某、罗某伪造了“四川省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字样的工作牌,又伪造了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还为陈某等人推销杂志提供了一辆奇瑞“QQ”车,车上放置“新闻采访”等标牌。
陈某、罗某等人在向企业和商户推销杂志时,佩戴伪造的工作牌,自称是某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并宣称《质量与消费》杂志是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的杂志,然后以每套全年138元的价格向订阅户收取。今年4月8日,推销员陈某等人在彭山推销《质量与消费》杂志时,引起一家公司工作人员怀疑,遂电话报警。当日,陈某、罗某(另案处理)和被告人李某被抓获。
截至案发时,《质量与消费》已发行10期,1000余户企业商家订阅了该杂志,发行杂志经营收入10万余元,发布广告收入8万余元。经相关机构鉴定,《质量与消费》印刷品均为非法出版物。




